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3541-2017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质量核查的抽样、检验、判定及复查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的质量核查。珠宝玉石及贵金属其他产品可参照本标准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2828.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9288 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

GB11887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 14459 贵金属饰品计数抽样检验规则

GB/T 16306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4 钻石分级

GB/T 17832 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

GB/T 18043 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8781 珍珠分级

GB/T 19719 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

GB/T 19720 铂合金首饰 铂、钯含量的测定 氯铂酸铵重量法和丁二酮重量法

GB/T 21198.6 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ICP 光谱法
第6部分:差减法

GB/T 23885 翡翠分级

GB/T 28019 饰品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28020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28021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GB 28480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GB/T 28485 镀层饰品 镍释放量的测定 磨损和腐蚀模拟法

GB/T 29155 透明翡翠(无色)分级

GB/T 30712 抛光钻石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GB/T 31912 饰品 标识

QB/T 1689 贵金属饰品术语

QB/T 1690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QB/T 2062 贵金属饰品

GB/T 33541—2017

QB/T4189 贵金属首饰工艺质量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查总体 audit population

被实施核查的单位产品的全体。核查总体量指核查总体的单位产品的数量,以字母N
表示。

3.2

声称质量水平 declared quality level

核查总体中允许的不合格品数(百分数)的上限值。

3.3

不合格 nonconformity

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根据单位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或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可将不合格分为:A
类不合格、B

类不合格和C 类不合格。

[GB/T 2828.4—2008,定义3.1.2]

3.4

A 类不合格 A-class nonconformity

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较重要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5

B 类不合格 B-class nonconformity

较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次要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6

C 类不合格 C-class nonconformity

次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7

核查总体合格 audit population conformity

核查总体中的实际不合格品数(百分数)小于或等于声称质量水平。

3.8

核查总体不合格 audit population nonconformity

核查总体中的实际不合格品数(百分数)大于声称质量水平。

3.9

样本量 sample size

样本中所包含的单位样品的个数,以字母n 表示。

3.10

不合格品限定数 limiting number of nonconformity
items

基于声称质量水平,对所研究的核查总体的样本中允许出现的不合格品数的最大数目,用字母
L

表示。

3.11

一次抽样方案 once sampling plan

由样本量(n) 和不合格品限定数(L) 组成的抽样方案,表示为(n;L)。

GB/T 33541—2017

3.12

复验 repeat test

对原样品进行的再次测试。

3.13

复检 repeat inspection

在原核查总体中再次抽取样本进行检验,决定核查总体是否合格。

3.14

复查 repeat test or inspection

复检和复验统称为复查。

4 抽样

4.1 核查总体确定原则

4.1.1
贵金属饰品的核查总体应为同一生产厂商、同一材质、同一饰品品种、同一批次的饰品。

4.1.2 非镶嵌珠宝玉石饰品的核查总体应为同一材质、同一饰品品种的饰品。

4.1.3
镶嵌珠宝玉石饰品的核查总体应为同一生产厂商、同一材质、同一饰品品种、同一批次的饰品。

4.1.4
当核查总体不易确定,或珠宝玉石品质分级饰品,则以单件饰品作为核查总体。

4.2 抽样方案

4.2.1 根据核查需要和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的声称质量水平,按照GB/T
2828.4—2008、GB/T 2828.11 和GB/T 14459的规定检索其一次抽样方案。

4.2.2 声称质量水平为0的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的一次抽样方案为(n;0),n
值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在1~N 中选取。

4.3 抽样方法

根据核查需要确定抽样方法。通常采用随机抽样;当声称质量水平为0时,可根据专业知识或经验

进行目的抽样。

5 检验项目及要求

5.1 检验项目

5.1.1
贵金属饰品的检验项目有:贵金属材料及含量、有害元素(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总含量、儿童首饰
有害元素溶出量)、贵金属质量、外观(工艺)质量、标识。

5.1.2
非镶嵌珠宝玉石饰品的检验项目有:珠宝玉石定名、珠宝玉石品质等级(标准有要求者)、珠宝玉
石质量(标准有要求者)、标识。

5.1.3
镶嵌珠宝玉石饰品的检验项目有:珠宝玉石定名、珠宝玉石品质等级(标准有要求者)、珠宝玉石
质量(标准有要求者)、贵金属材料及含量(镶嵌托架)、有害元素(镶嵌托架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总含量、
儿童首饰有害元素溶出量)、外观(工艺)质量、标识。

5.2 检验项目要求

5.2.1 贵金属材料及含量应符合 GB11887 要求。

5.2.2 有害元素(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总含量、儿童首饰有害元素溶出量)应符合
GB 28480 要求。

GB/T 33541—2017

5.2.3 珠宝玉石定名应符合GB/T 16552 要求。

5.2.4 珠宝玉石品质等级应符合相应品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钻石应符合 GB/T
16554 要求,珍珠应符合 GB/T 18781要求,翡翠应符合 GB/T 23885、GB/T 29155
要求,其他珠宝玉石应符合相应品质等级标 准要求。

5.2.5 贵金属质量应符合 QB/T 1690 要求。

5.2.6 珠宝玉石质量应符合相应质量允差标准的要求:钻石应符合 GB/T
30712 要求,其他珠宝玉石应

符合相应质量允差标准要求。

5.2.7 外观(工艺)质量应符合 QB/T 2062 或 QB/T4189 要求。

5.2.8 标识应符合GB/T 31912 要求。

5.3 检验项目确定原则

根据核查需要确定检验项目,可进行全项目检验或部分项目检验。

6 检验方法

6.1 贵金属材料及含量的检验方法

贵金属材料及含量可采用 GB/T 18043
进行测定,当受核查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复验时,采用 GB/T 9288、GB/T
17832、GB/T 19720、GB/T 21198.6
分别对金含量、银含量、铂含量、钯含量进行测
定;也可根据核查需要直接采用GB/T 9288、GB/T 17832、GB/T 19720、GB/T
21198.6 分别对金含量、

银含量、铂含量、钯含量进行测定。

6.2 有害元素的检验方法

6.2.1 镍 释 放 量 按 GB/T 19719 和 GB/T 28485 测 定 。

6.2.2 有害元素的总含量可采用GB/T 28020
进行测定,当受核查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复验时,采用 GB/T 28021、GB/T
28019 进 行 测 定 ; 也 可 根 据 核 查 需 要 直 接 采 用 GB/T
28021、GB/T 28019 进 行 测 定 。

6.2.3 儿童首饰有害元素的溶出量按 GB/T 28021 测 定 。

6.3 珠宝玉石定名的检验方法

珠宝玉石定名检验按 GB/T 16553进行。

6.4 珠宝玉石品质等级的检验方法

钻石分级按GB/T16554 进行,珍珠分级按GB/T18781 进行,翡翠分级按GB/T
23885进行,其他

珠宝玉石分级按相应分级标准进行。

6.5 贵金属质量的检验方法

贵金属质量检验按 QB/T 1690 进行。

6.6 珠宝玉石质量的检验方法

以相应标准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的天平称量并记录。

6.7 外观(工艺)质量的检验方法

外观(工艺)质量检验按 QB/T 2062或 QB/T 4189进行。

GB/T 33541—2017

7 判定

7.1 项目质量特性

项目质量特性见表1。

1 项目质量特性

序号

项 目

重要质量特性

较重要质量特性

次要质量特性

1

贵金属材料及含量

2

有害元素(镍释放量、 有害元素总含量、儿童

首饰有害元素溶出量)

3

珠宝玉石定名

4

珠宝玉石品质等级

(标准有要求者)

5

贵金属质量

6

珠宝玉石质量

(标准有要求者)

7

外观(工艺)质量

8

标识

注:●表示该项目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程度。

7.2 项目判定

7.2.1
检验项目符合相应检验要求,该项目判为合格;不符合相应检验要求,该项目判为不合格。

7.2.2 重要质量特性项目不符合规定或较重要质量特性项目严重不符合规定,为 A
类不合格项目;较
重要质量特性项目不符合规定或次要质量特性项目严重不符合规定,为 B
类不合格项目;次要质量特 性项目不符合规定,为C 类不合格项目。见表2。

2 检验项目合格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

重要质量特性项目

合格

A类不合格

较重要质量特性项目

合格

B类不合格

A类不合格

次要质量特性项目

合格

C类不合格

B类不合格

7.2.3 贵金属材料及含量不符合5.2.1要求,该项目判为 A
类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

7.2.4 有害元素不符合5.2.2要求,该项目判为 A 类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

7.2.5 珠宝玉石定名不符合5.2.3要求,该项目判为 A
类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

7.2.6 珠宝玉石品质等级不符合5.2.4要求,该项目判为 B
类不合格;严重不符合5.2.4要求,该项目判 为 A
类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具体符合性判定原则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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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珠宝玉石品质等级符合性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符合

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

珠宝玉石

品质等级

所有分项目级别等于或

高于标识级别

一项分项目级别低于

标识级别一级

两项或两项以上分项目级别低于标识

级别一级、 一项分项目级别低于标识

级别二级或二级以上

7.2.7 贵金属质量不符合5.2.5要求,该项目判为 B
类不合格;严重不符合5.2.5要求,该项目判为 A 类

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具体符合性判定原则见表4。

4 贵金属质量符合性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符合

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

贵金属质量

测定值一标称值 | ≤ |允差

允差 |< |测定值一标称值 | ≤3倍 |允差 |

测定值一标称值 |>3倍 |允差 |

7.2.8 珠宝玉石质量不符合5.2.6要求,该项目判为 B
类不合格;严重不符合5.2.6要求,该项目判为

A 类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具体符合性判定原则见表5。

5 珠宝玉石质量符合性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符合

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

珠宝玉石质量

测定值一标称值 | ≤ |允差

允差 |< |测定值一标称值 | ≤2倍 |允差

测定值一标称值I>2倍 |允差 |

7.2.9 外观(工艺)质量不符合5.2.7要求,该项目判为 C
类不合格;严重不符合5.2.7要求,该项目判为

B 类不合格;符合,判为合格。具体符合性判定原则见表6。

6 外观(工艺)质量符合性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符合

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

外观(工艺)质量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

一项或两项不符合要求

三项或三项以上不符合要求

7.2.10 标识不符合5.2.8要求,该项目判为 C
类不合格;严重不符合5.2.8要求,该项目判为 B 类不合

格;符合,判为合格。具体符合性判定原则见表7。

7 标识符合性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符合

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

标识

清晰完整

不清晰或缺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不符合:

1)无名称标识;

2) 未注明珠宝玉石材质名称;

3) 名称含混不清;

4) 未注明贵金属材料和(或)纯度

7.3 样本中单位样品判定

7.3.1 样本中单位样品不存在不合格项时,判定该样品合格。

GB/T 33541—2017

7.3.2 样本中单位样品仅有 C 类不合格项时,判定该样品C 类不合格。

7.3.3 样本中单位样品仅有B 类不合格项或有 B 类不合格项同时有C
类不合格项时,判定该样品B 类 不合格。

7.3.4 样本中单位样品仅有 A 类不合格项或有 A 类不合格项同时有 B、C
类不合格项时,判定该样品 A 类不合格。

7.4 核查总体判定

7.4.1 全项目检验

7.4.1.1
抽检样本中不合格样品数小于或等于不合格品限定数,判定核查总体抽检合格;若样本量(n)
等于核查总体量(N), 判定核查总体合格。

7.4.1.2
抽检样本中不合格样品数大于不合格品限定数,判定核查总体不合格。样本中仅有
C 类不合 格样品时,判定核查总体C 类不合格;样本中仅有 B 类不合格样品或有
B 类不合格样品同时有 C 类不 合格样品时,判定核查总体 B
类不合格;样本中仅有 A 类不合格样品或有 A 类不合格样品同时有 B、C
类不合格样品时,判定核查总体 A 类不合格。

7.4.2 部分项目检验

7.4.2.1
抽检样本中不合格样品数小于或等于不合格品限定数,判定核查总体所检项目抽检合格;若样
本量(n) 等于核查总体量(N), 判定核查总体所检项目合格。

7.4.2.2
抽检样本中不合格样品数大于不合格品限定数,判定核查总体不合格。样本中仅有
C 类不合 格样品时,判定核查总体C 类不合格;样本中仅有 B 类不合格样品或有
B 类不合格样品同时有 C 类不 合格样品时,判定核查总体B
类不合格;样本中仅有 A 类不合格样品或有 A 类不合格样品同时有 B、C
类不合格样品时,判定核查总体 A 类不合格。

8 复查

8.1 若受核查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8.2 按 GB/T16306
的规定取得复验结果,对单位样品的复验结果作为单位样品质量特性的最终

结果。

8.3 复检应按GB/T16306
的规定检索复检抽样方案,复检抽样时的核查总体应与初次检验的核查总
体相同,若核查总体改变不能复检。

8.4 声称质量水平为0的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只作复验,不进行复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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